一、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1、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政法委的指示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阎良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调查掌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研究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措施,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5、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查管理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
6、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7、抓好执法监督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8、组织政法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的改革,并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9、办理区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政法委员会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53.0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0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支出总计253.0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84.3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包括综治维稳项目57.33万元,其他防范邪教、国安、涉法涉诉救助、社会管理创新等项目27.0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7万元,项目支出84.3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0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06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0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68.7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36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防范邪教、国安、涉法涉诉救助、社会管理创新等项目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73万元,公用经费52.9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9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和上年一样。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9%,累计接待5批次、27人。主要是接待省、市关于综治、维稳、反邪教工作督导检查组的费用,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本年度控制公务接待,省市检查减少,接待次数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无此项收支。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2016年度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政法委员会决算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