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西安市阎良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一、部门概况

(一)共青团西安市阎良区委主要职责

1.行使领导全区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职责。

2.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区各级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进行规划和管理。

3.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有关青少年的事务提供参考,协助区委和区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有关的事务。

4.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研究全区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问题。

5.组织、引导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6.不断加强团、队组织建设,服务青少年的成长成才。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共青团西安市阎良区委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构成

团区委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5.28万元。包括: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5.2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等。

2.支出总计55.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3万元。

(2)项目支出28.0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群众团体事务项目支出28.05万元。

(二)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3万元,项目支出28.05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27.23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05万元,主要用于区关工委经费、大团委建设、志愿者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团干培训、少先队工作、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层“两新”团组织建设、“五四”、暑期等青少年活动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0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购置车辆0台,较上年同比下降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0%。主要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0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9.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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