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物价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将国家、省、市制定的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价格结构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计划、方案在本区执行;
3.负责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处理价格争议,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
4.制定权限内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和具体价格;
5.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纠正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6.调查、研究价格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7.开展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价格咨询、价格鉴证、价格评估等价格认证工作,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
8.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检查所

2、综合管理科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03.93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93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支出总计103.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1万元。

(2)项目支出17.8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价格认证、价格听证会、农产品成本调查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04万元,项目支出17.8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9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86.04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物价管理17.89万元,主要用于价格认证、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等业务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36万元,公用经费3.6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上年同比无变化,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出国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购置车辆0台,因车辆改革后,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局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11万元,较去年相比持平,累计接待5批次、16人。

(四)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五)我局2016年无政府采购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决算表

物价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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