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食品药监局2016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

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一)、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上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零售)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4、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5、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6、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镇街、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截至2016年末,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干部83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57人。所属事业单位10个,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市阎良区药品稽查队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2人。

2、西安市阎良区食品稽查队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13人,退休干部1人,资产总额8.77万元。

3、西安市阎良区北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5人,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4人。

4、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6人,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5人。

5、西安市阎良区新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4人,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3人。

6、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7人,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7人。

7、西安市阎良振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5人,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4人。

8、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0人,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9人。

9、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0人,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6人。

10、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6人,截止2016年年末,实有在职干部6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075.7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7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支出总计1133.2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95.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3.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34万元。

(2)项目支出438.1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9.80万元;药品事务支出18.38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214.32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5.6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207.8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16万元,项目支出438.1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3.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35.20万元;事业运行359.96万元,主要为单位事业人员工资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9.80万元;药品事务支出18.38万元;食品安全事务支出214.32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5.6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3.82万元,公用经费91.3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0万元,公务接待费0.8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上年同比无变化,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出国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5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41%。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加强车辆维护与管理。2016年未购置车辆,年末执法执勤用车保有量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89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63.37%,累计接待20多批次、960余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1)

2、收入决算表(附表02)

3、支出决算表(附表0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附表0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表0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附表0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8)

9、政府采购决算表(附表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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