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阎良区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区委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3月由原阎良区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局更名为阎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相关内设机构随之调整。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体育工作、旅游业、文物保护、广播电视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文化艺术、体育工作、旅游、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及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三)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组织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业内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拟订全区文化设施建设布局。
(四)指导基层和驻区各单位的文化工作,指导区文化馆、图书馆和基层文化建设。
(五)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
(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及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体育产业的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八)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旅游业开发规划并组织和协调实施;组织全区旅游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九)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十)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训规划。
(十一)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申报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的流通,征集流散文物;管理文物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文物相关产业发展项目的有关协调、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各类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经营许可的监管;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体育经营活动及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行业监管。
(十五)指导发展全区广播电视事业,负责监管在全区广播电视中播出的节目内容和质量;承担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督责任;规划和负责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
(十六)负责管理全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有线电视台的建立、撤销和违法查处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十七)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和文物事业的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八)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文化市场执法队 |
2 |
区文化馆 |
3 |
区体育场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3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26人。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考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全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众创载体30个,载体投入使用面积91.635万平方米,累计入孵企业(团队)2199家11260人,推荐5家企业申报国家及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增科技小巨人企业4家,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5家,开展专利联合执法活动1次,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和知识产权培训会6次,专利申请量715件,专利授权量608件;有序推进《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和《西安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全年累计接待游客560万人次,完成全年任务的187.92%,旅游业收入9.38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87.6%,新建旅游厕所2座,改建旅游厕所4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83%,完成全年任务的113%;深入营造“创城”氛围,完成《阎良区地震应急预案》编修,开展抗震设防联合检查3次,全年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备案27件,备案率100%;公布我区首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文物巡查53次,其中夜间巡查22次,未发生文物安全事故,阎良区博物馆对外开放。
(二)职能工作扎实推进
1.加强科技企业培育,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营造优质创新创业环境。成功举办“创业西安行-阎良在行动”系列活动25次,营造了我区鼓励科技创新、万众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荐、指导我区优秀科技项目完成省、市级项目申报,共推荐申报省级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2项,共推荐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4项,为近年来项目申报之最;完成区级科技项目评审工作。
加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成立区科技文体广电旅游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A、B、C类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列入《2018年阎良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中,扶持高层次人才创业,推荐我区4人成功当选市级“创业英雄”,推荐2人成功当选西安硬科技产业代表人物,以“科技创新服务月”、“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为载体,组织我区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示范户等农业科技服务力量,深入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园区、重点村组开展针对性农技培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组织参加了西安市广场舞大赛,获得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组织开展了“西安年·最中国”春节系列文化活动、“富阎同城·文化先行”文艺展演、纪念秦汉栎阳城建城2400周年书画精品展、精准扶贫文化下乡系列活动等各类文化惠民活动100余场。扎实推进4家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坚持免费对外开放,基层文化中心图书和文化器材配备齐全,区非遗展览馆建成并对外开放。
举办丰富多彩的体育赛事。组队参加西安市首届农民体育节暨西安市农民趣味运动会,获得冠军,组织开展全国毽球邀请赛、全国少儿武术散打对抗赛、十一省市区门球邀请赛、第五届全国“风云决”品牌系列赛、“舞动长安”西安市全民健身技能大赛启动仪式暨阎良区分区赛、石川河全民健步走等各类体育活动28场,组织区内骨干参加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圆满完成国民体质监测3000人任务,我区被省市体育部门推荐参与“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区”评选。
加快“书香之城”建设进程。区图书馆经编办批准,独立设置机构,建成7家阅读吧、4家小书屋、23家书香社区,确定了9家书香企业,建成1家旗舰店——同阅荟,已开门营业,2家示范店和17家标准店已经全面建设完成;开展“万人万卷·书香阎良”第十一届阎良读书月活动,全年举办流动图书服务、征文比赛、经典诵读、地方文学作品鉴赏座谈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全民阅读氛围。
净化文化市场经营环境。全年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700余家次,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2起,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合格率均达到91%以上。与全区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签订了《2018年度文化市场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文化市场安全工作培训会4次,法律法规培训会2次,新上岗经营户培训4次,共培训文化市场从业人员400余人次,文化市场安全无事故。落实“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共21项,文化市场依法行政审批办结率100%,全年未接到群众投诉。
强化意识形态建设。日常宣传成效明显,主题宣传扎实有效,制作播发《阎良新闻》《一周要闻》《魅力航城》《花儿朵朵》等电视节目,设立“聚焦时刻”专栏。阎良影城票房收入260余万元,观影人次近10万人。完成了2018春、夏季教材教辅发行工作。通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等形式,做好了反邪教、保密宣传、校园安全、节能、节水、治污减霾等宣传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文体活动、扫黄打非、党建工作等,及时上报网络宣传稿件、政务微信及网评文章,网络舆情处置及网评工作处理及时高效。
3.加大旅游开发力度,文物保护稳步开展
推动全域旅游品质提升。成立区旅发委,启动实施《阎良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富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阎良全域旅游活动方案》,以“春满中国·醉西安”“夏爽中国·嗨西安”和“秋染中国·赏西安”为主题,组织开展了梨花文化旅游节、山东移民文化节、甜瓜采摘节、葡萄文化旅游节、桑桑农庄草坪音乐节等18项全域旅游活动,完成年度计划的180%,包装的“航空文化+山东民俗+石川生态+一日游”被评为全市十佳乡村旅游线路;持续开展秦汉栎阳城遗址考古、航空、山东民俗、乡村文化等研学活动,全年接待研学人数120万人次,创历史新高;做好“2018年美丽乡村”发展工作,提供旅游发展政策,指导官路村、老寨村做好市级最美乡村建设,推荐屈家村为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以“航空科技游、考古研学游、乡村民俗游”为重点的阎良全域旅游格局初步形成。
古文化传承展示区建设进展顺利。启动实施《秦汉栎阳城遗址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举办秦汉栎阳城遗址考古与保护工作专家座谈会,栎阳城遗址考古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完成了秦汉栎阳城遗址考古发掘用地租用、发掘现场保护围栏、安防设施建设、农灌管网改迁、农用电力设施拆除、考古保护利用大棚建设前期地勘等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展示设施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前期相关工作。
提升阎良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参加市文博会,宣传推介阎良特色旅游产品,相继在国家文物局网站《文物要闻》栏目、光明日报、新华网、陕西日报、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西安日报、西安晚报等中省市媒体和自媒体上发布阎良旅游稿件、视频报道130余篇。同时,进一步规范了“阎良旅游”公众号的运行维护工作,通过公众号宣传推广阎良旅游。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576.17万元,较上年减少)66.66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科技项目资金未支付完。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1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项目经费。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576.17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3255.02万元,占总收入的91.0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5.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1.15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
经营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主要是0收入0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主要是0收入0万元、捐赠收入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999.8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36.54万元,占总支出的21.22%,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519.09万元和公用经费117.45万元。
(2)项目支出2363.35万元,占总支出的78.78%,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1159.53万元,科学技术普及42.2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7.6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4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576.17万元,比上年增加-66.66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科技项目资金未支付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012.89万元,比上年增加12.9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并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9.8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5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19.06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工资等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48万元,主要反映日常行政事务等支出。
项目支出2363.35万元,主要反映完成科技、文化旅游体育文物等项目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9.09万元,公用经费117.4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21.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4.15万元,主要原因为争取体彩公益金项目,支出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为体育项目实施,结转结余321.15万元,以及使用情况。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8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9.5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7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
公务接待费支0.67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比当年预算减少2.83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70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上级检查工作工作餐。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比当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46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维修成本增加;比当年预算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维修成本增加。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7.04万元,主要是市体育指导培训及外出培训支出,较2017年增加5.63万元,增长79.97%,原因是举行市级培训及外出培训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97万元,主要是专题会议支出,较2017年增加1.26万元,增长63.96%,原因参加上级会议及局组织的会议。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项目预算1770.19万元万元。
七、2018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0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77.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74.44%;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60.0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5.22%。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7年同口径减少8.96万元,下降3.63%,主要原因是经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九、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