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主要围绕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具体工作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建设行政执法监察;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燃气行业和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等。为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提供监督保障。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设施、建筑市场、建设项目、招投标、园林绿化、房地产等公用事业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监督监察管理。

本部门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局办公室、局综合科、住房保障科、村镇科、物业燃气科。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和惠民实事;以精细化管理为主线,创新管理模式和机制;以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全面推动城市向内涵型发展、向品质上水平、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不断增强城市承载力、辐射力、带动力和竞争力。

按照这一思路,今年要努力推进以下三项工作:

(1)、加快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配套。项目建设最能体现工作能力和成效,也最能让市民感受城市发展变化,是市民普遍关心和关注的。今年拟实施重点项目8项。

(2)、加强行业监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坚决杜绝工程事故的发生。二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继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强化物业、燃气和供热行业监管。积极开展小区创优达标活动,不断推动我区物业服务及管理水平的提升。抓好燃气市场安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使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3)、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今年全局要抓学习,抓服务、抓作风,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队伍建设。一是抓学习,提高学习研究能力。要把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放在首要任务来抓,通过学习不断加强分析、判断、把握问题能力,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抓服务,提高服务到位能力。要坚持“服务无止境”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围绕项目抓好服务,让城市建设成果惠及群众。三是抓作风,提高务实创新的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三、部门综合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综合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4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本级(机关)

2

西安市阎良区城建监察队

3

西安市阎良区房产管理所

4

西安市阎良区建筑管理服务中心

5

西安市阎良区房屋交易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员74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61人。离退休人员4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综合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1,990,000元。但财政局本次未要求公开绩效目标表,待财政局要求后我们公开绩效目标表。

七、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总计42,755,484.64元,与上年对比下降了2.1%,主要是由于两个基层事业单位房管所和建筑管理服务中心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支出总计42,755,484.64元,与上年对比也下降了2.1%,主要是压缩了一部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755,484.64元,财政拨款支出42,755,484.64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43,680,566.5元同比下降了2.1%,主要是由于压缩了日常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65,484.64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65,484.64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了8.1%,主要是今年增加了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房屋交易所。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详见附表4)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65,484.64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了8.1%,主要是今年增加了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房屋交易所。

按功能科目明细情况如下:

212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6,665,484.64元,

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1,632,198.7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73,621.3元,2120107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1,709,664.64元,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1,050,000元,

212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00,000元,

其中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00,000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详见附表5)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65,484.64元,支出按经济科目明细情况如下:

301工资福利支出4,972,015.44元,与上年相比上涨了14.08%,主要是今年增加了一个二级预算单位房屋交易所。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403,014.6元,与上年相比上涨了89.6%,主要是由于区建管处取消收费项目后办公经费补助今年为一般公共预算,去年为政府型基金预算。

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0,454.6元,与上年相比上涨了93.5%,主要是由于今年增加了离休费和退休费的预算。

310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340%,主要是由于城东污水厂运行费去年140万为一般公共预算,今年为政府型基金预算;房产管理所200万上年为一般公共预算,今年为政府型基金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33,990,000元,其中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本级31,590,000元,区房产管理所2,400,00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70756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84.7%,主要是由于大幅度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三公经费其中的因公出国费用,2017年和2018年均为零元,上下年持平没有变化。公务接待费2017年和2018年均为23256元,上下年持平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为107500元,2018年为47500元,较上年下降了60000元,下降了84.7%。主要是由于大幅度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会议费6564.5元,培训费0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43,014.6元,与上年相比下降了2.1%。

其中办公费41,752.5元,印刷费9,139元,电费11,466.5元,邮电费9,139元,取暖费7,980元,交通费120,960元,差旅费36,052.5元,维修费15,200元,会议费6,564.5元,工会经费14,004.6元,公务接待费23,256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7,500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 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 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 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
3.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 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

预算公开表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 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 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 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
 3.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 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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