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商业总公司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阎良区商业总公司主要职责

1、上传下达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重大决策,

贯彻和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党政工作,并将本系统的工作完全、准确、及时进行上报。

2、做好本系统的企业管理工作,做好企业干部管理,企业改制、经营、财务管理,企业基础建设,来信来访案件,案件处理等工作。

3、为企业服务,做好企业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解决基层企业和职工的困难,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阎良区商业总公司2018年度主要工作及目标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市区委部署,积极做好区委和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

2、做好企业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目标任务,并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3、做好维稳信访和节日慰问工作,确保商业系统的整体稳定。

4、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全年零事故、零伤亡目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截至2017年年末,我公司纳入预算的单位只有机关,没有所属单位。

机构设置: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设党政办公室、财务科、劳资科。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0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3人、离休人员1人,遗属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8年无绩效目标表。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为900276.60元,比2017年的844446.00,增加了55830.60元,增长比例6.61%,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比去年增加了2477.00元,主要是工资、津贴、奖金比去年有所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减少了49600.00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中的维稳经费比去年减少了,取暖费没有列入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比去年增加了102953.60元,主要是1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由人社部门转到了我单位发放,列入了本年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900276.60元,比2017年的844446.00,增加了55830.60元,增长比例6.61%,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比去年增加了2477.00元,主要是工资、津贴、奖金比去年有所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减少了49600.00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中的维稳经费比去年减少了,取暖费没有列入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比去年增加了102953.60元,主要是1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由人社部门转到了我单位发放,列入了本年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为900276.60元,比2017年的844446.00,增加了55830.60元,增长比例6.61%,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比去年增加了2477.00元,主要是工资、津贴、奖金比去年有所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减少了49600.00元,主要是项目支出中的维稳经费比去年减少了,取暖费没有列入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比去年增加了102953.60元,主要是1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由人社部门转到了我单位发放,列入了本年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520276.60元,其中:统发工资394285.00元,遗属补助4200.00元,离休人员的离休费102953.60元,日常人均办公费16558.00元,公务接待费2280.00元。比去年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14446.00元,增加了105830.60元,增长比例为25.54%。主要原因是1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由人社部门转到了我单位发放,列入了本年预算。

2018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为380000.00元,其中:维稳经费330000.00元,比去年减少了20000.00元;节日慰问经费50000.00元,与去年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7925.00元,比去年增加了2477.00元,主要是工资、津贴、奖金比去年有所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519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5198.00元,比去年增加了400.00元,其原因为工会经费增加了400.00元;项目支出380000.00元,比去年减少了50000.00元,其原因为维稳经费减少了20000.00元,取暖经费减少了300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107153.60元,其中:遗属补助4200.00元,与去年持平;离休人员的离休费102953.60元,主要原因是1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由人社部门转到了我单位发放,列入了本年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280.00元,与上年持平。会议费598.50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没有预算收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行政运行经费预算520276.60元,比去年的行政运行经费预算414446.00元,增加了105830.60元,增长比例为25.54%。主要原因是1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由人社部门转到了我单位发放,列入了本年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西安市阎良区商业总公司

2018年2月26日

预算公开表


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 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 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 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
 3.项目支出:是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 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的年度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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