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阎良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9月在阎良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阎良区财政局局长魏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阎良区高质量发展关键之年。一年来,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保障我区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82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同比增长238%,加上级补助收入116,108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899万元、上年结转18,418万元、调入资金1,0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9万元,收入总量为445,50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2,9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1%,同比增长157.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5,975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657万元、调出资金28,172万元,支出总量为441,767万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3,742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1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1.3%,同比下降22.6%,加上级补助收入15,507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6,900万元、上年结转24,480万元、调入资金等28,172万元,收入总量为153,25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1,643万元,同比增长143.2%,加上解上级支出13,106万元,支出总量为144,749万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8,503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267万元、上年结转172万元,收入总量为2,43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2万元,调出资金1,010万元,支出总量1,172万元。
收支总量相抵后,累计结余1,26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9,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7,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
收支总量相抵后,年终结余2,15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2021年末,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7,214万元,加上2022年终结余,2022年末滚存结余19,369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874万元,较上年增
长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7万元,较上年增长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增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经费27万元,较上年下降34.1%,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六)财政转移性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收入情况:2022年度,上级补助全区各类转移支付收入共132,8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16,108万元(税收返还及一般转移支付收入75,2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853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5,5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1,267万元。
安排和使用情况:2022年度,上级补助我区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共安排支出127,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支出112,366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安排支出14,8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未安排支出),结余5,682万元在2023年度安排使用。
(七)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情况
2021年末,阎良区政府债务余额203,8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8,549万元,专项债务115,300万元。
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41,142万元,包括一般债券4,242万元,专项债券36,900万元。此外,当年新增再融资债券4,657万元,全部用于偿还政府债券到期债务,不影响债务余额。
2022年末,阎良区政府债务余额244,9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2,791万元,专项债务152,200万元。2022年上级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84,2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28,97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5,300万元,债务余额均未超限额,符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
(八)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区级预备费2022年初预算安排1,000万元,年中未动用,年底平衡当年预算。
(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及使用情况
2021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49万元,2022年动用249万元,2022年末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
二、财政管理和改革情况
2022年,我区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加强财政管理,兜实“三保”底线,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支任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
(一)加强管理,化解财政收支矛盾
一是科学组织收入。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0,825万元,同比增长238%,同口径增长288%,完成进度、同口径增幅连续六个月位居全市第一;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出台《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阎良区争取中省市专项资金“争优打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年争取中、省、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32,882万元,新增债券41,142万元,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基本方针,2022年压减公用经费15%;加大存量资金等财政资源的有效统筹,用于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三是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全面审核各部门年初预算绩效,涉及整体绩效目标69个,项目绩效目标482个;重点审核前进东路提升改造、荆山小学续建项目等五个财政绩效评价项目,评价结果均为良好。
(二)多措并举,稳住区域经济基本盘
一是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02,255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增加6,661万元,主要是统计所属期发生变化),其中留抵退税172,924万元,涉及区级口径60,523万元。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全年完成政府采购213批次,其中中小微企业中标190批次,占比89.2%。三是加强金融支持服务企业力度。搭建政银企融资互动平台,宣讲各类金融支持政策,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全年收集融资需求14.3亿元,解决融资需求8.3亿元。
(三)提质增效,补齐民生事业短板
一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2022年全区“三保”支出222,489万元,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运转平稳有序,基本民生项目保障有力。二是及时安排和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全年下达10,137万元用于物资储备、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有效加强疫情防控能力。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安排教育支出70,2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6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140万元,提升教育、医疗、养老体系保障水平,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聚集。四是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效益。加快地方政府债券下达进度,全年下达各类债券资金41,142万元,推动我区农田水利、产业园区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
(四)强化保障,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支持区城投集团发展,增加注册资本金40,000万元。二是改善提升石川河流域生态环境,拨付石川河全域治水项目资金52,600万元。三是加快拆迁改造进度,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拨付三四七区拆迁安置费用10,427万元、振兴等街办村组拆迁补偿款45,500万元。四是加快土地周转金拨付,2022年累计拨付土地周转金28,001万元用于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五是加大土地收储力度,拨付11,529万元用于补充和购买耕地指标等。
(五)防范风险,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整饬财经纪律。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基层三保、国库管理等重点领域,查处问题11个,均在2022年督促各部门整改完毕。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设,依托监测系统全面掌握债务变动情况,按照要求完成化解任务,树立科学举债观念,实现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三是自觉接受人大和审计监督。优化预决算草案编报,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质量,积极配合人大及审计的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提出的建议意见及查处问题认真研究,逐项整改。
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22年,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阎良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区财政严格执行《预算法》,认真落实人大批准的决议,确保财政收支有序推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2年,我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城市环境大幅提升,发展基础不断夯实。但财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一是财政支出强度高,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对执行的约束有待加强。二是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比如零基预算理念仍需深化、预算项目编制不够细致。三是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收入质量,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做好财政中长期规划编制;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科学、合理、规范编制预算,增强预算对执行的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做好事前绩效评估,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是控制财政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统筹抓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决算报告名词解释
1.调整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在执行中出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调整范围的规定事项进行调整后的预算数。
2.调入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其他预算资金调入预算或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
3.调出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预算调出到其他预算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的调出支出。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5.一般债券:省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6.专项债券:省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7.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8.债务余额:地方政府在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限额内举借债务的余额。一般债务应在一般债务限额内举借,一般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一般债务限额;专项债务应在专项债务限额内举借,专项债务余额不得超过本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9.增值税留抵退税:留抵退税是将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纳税人,2019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2022年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把纳税人今后才可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予以提前返还。具体在实施范围上,4月1日起,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大行业和小微企业实行退税;7月1日起,将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的行业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大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