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学习新修正的《预算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宗峰,副主任李彦斌、惠曙光、于莉参加学习。
会上,区财政局、审计局相关负责人就新修正的《预算法》的立法意义、立法依据、地方财政预算应把握的几个基本原则和人代会审查财政预算应注意的几个环节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与会人员对《预算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刘宗峰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学习贯彻《预算法》重要性的认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要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强化预算审查监督,认真抓好预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和预算审批工作。在依法监督的同时,督促政府及其预算主管部门推进预算编制和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制度,规范预算行为,确保预算目标实现。
据了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魏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