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5年9月24日在阎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阎良区财政局局长 孙晓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及有关政策
近日,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5年新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一般债券,以下简称转贷资金)4,00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要求,转贷资金要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以及其他稳增长调结构的项目支出。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方案
按照上级财政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议2015年转贷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保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及绿化、区域综合改造等稳增长、调结构项目。具体安排方案如下:
1.二级公路建设还款。我区农村二级网化工程2015年应上解上级建设资金480万元,建议转贷资金予以安排。
2.五保供养中心建设。2015年五保供养中心基建工程预算安排200万元,建议调整成用转贷资金安排。
3.卫生“安心工程”。主要是6个镇街卫生院基建支出,2015年预算安排300万元,建议调整成用转贷资金安排。
4.农村公路建设。2015年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资金300万元,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
5.阎良客运站建设。该项目2015追加预算200万元,建议调整成用转贷资金安排。
6.人民医院建设。人民医院医疗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缺口较大,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900万元。
7.森林城市工程。该项目缺口较大,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200万元。
8.中医医院建设。该项目前期相关费用支出,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150万元。
9.区法院建设。该项目前期相关费用支出,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150万元。
10.荆山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荆山开发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300万元。
11.西飞一中建设。西飞一中新校区设施建设方面,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300万元。
12.城市道路建设。城区道路建设及综合改造等,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300万元。
13.人防办“012”工程。工程缺口较大,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120万元。
14.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建议用转贷资金安排100万元。
以上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三、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上述安排方案,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需作相应调整。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调增4,000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增4,000万元,列“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调增4,0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别列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0万元、教育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0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别列示为:其他资本性支出4,000万元。
为了保证2015年新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切实发挥使用效益,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抓好项目的落实,及时拨付资金;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按照中省要求,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