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在阎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上
阎良区财政局局长 孙晓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区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原因
一是“营改增”税制改革减税效应以及经济持续下行的压力,造成我区财政收入预期低于年初预算目标。二是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研究通过,同意对各区县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目标进行适度下调。三是由于市财政下达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总体增加了我区预算支出规模,同时由于我区财力紧张,拟将2015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弥补当年预算资金不足,按照《预算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应当进行预算调整。
基于以上原因,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调整事项:一是拟将我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下调10,000万元,即由年初目标的137,330万元调整为127,330万元。二是对市财政局下达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000万元进行分解安排。三是对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进行说明。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根据我区财力实际,我区将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券4,000万元,分为两个部分安排。一是安排具体建设项目,这部分涉及资金2,780万元;二是用转贷资金置换年初预算项目,节约区本级财力,这部分涉及资金1,220万元。
1、安排具体建设项目
一是安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铝业路建设资金260万元,振兴路道口立交项目前期费用200万元;二是安排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关山小城镇给水工程世行贷款区配资金368万元;三是安排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院迁建项目征地款150万元;四是安排区委党校迁建工程资金300万元;五是安排荆山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00万元;六是安排公安分局看守所项目征地款300万元;七是安排交通运输局农村道路绿化项目资金150万元;八是安排航空产业基地污水污泥处理二期追加费用152万元;九是安排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以上合计2,780万元。
2、置换年初预算项目
一是置换二级公路建设上级扣款结算资金380万元;二是置换政府融资利息偿债资金250万元;三是置换年初预留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智慧阎良项目资金230万元;四是置换年初预留城市综合治理资金160万元;五是置换法院建设预算追加资金200万元。以上合计1,220万元。
(三)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按照上述情况,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区级总财力需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收入方面:调增科目“110110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00万元,调减科目“1011901契税”10,000万元。两项相抵后,区级财力净调减6,000万元。
支出方面:调增科目“2301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4,000万元,调减区级年初预算项目1,220万元,两项相抵后,总支出净调增2,780万元。
(四)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财政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市财函〔2016〕1299号),2015年底我区从预算结余中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6万元。由于我区财力紧张,按照《预算法》规定,拟将2015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全部调入预算,用于弥补当年预算资金不足。
二、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112,877万元,比上年新增9,077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务。当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中,包含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限额4,000万元和由区政府偿还的外债转贷限额5,077万元。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该限额需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建议按照市财政局下达数批准我区2016年财政债务限额。
为了保证2016年调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与区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快各类财政预算指标下达和项目资金拨付进度,重点做好民生项目资金下达,提高各环节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消化存量资金,不能拨付的存量资金,收回并统筹使用,按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用于偿债;五是继续加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及各项补助资金的力度,壮大财政收支规模。
附件:1、阎良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2、阎良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调整表
3、阎良区2016年新增债券转贷资金分配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