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阎良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对阎良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区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
一、基本情况
区红十字会是区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人道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区各行业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助和救护工作;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常识,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等。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对捐赠专户资金进行会计核算。
(二)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于未对捐赠专户资金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责令整改;对于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000元的问题,责令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尽责的本领,加强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财务信息的及时性,扎实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管理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红十字会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未对捐赠专户资金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安排人员将2016年以前的捐赠专户资金相关票据资料进行了梳理,及时进行补充登帐核算;对于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0,000元的问题,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和补充登帐。
阎良区审计局
2017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