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阎良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9月在阎良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阎良区财政局局长 邢继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我区财政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紧扣“追赶超越”主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财政决议,全面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区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53,169万元,较上年增长3.8%。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0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②上级转移性收入115,862万元(其中: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7,7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161万元);③债券转贷收入6,37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366万元); ④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55万元;⑤调入资金54,54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资金29,7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3,000万元,各类沉淀及滞留资金21,817万元),⑥上年结余205万元。
2020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225,229万元,较上年下降7.5%(由于对当年支出进度慢的专项资金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9,8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2%;②上解上级支出8,802万元;③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065万元;④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5万元;⑤调出资金6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后,累计结余27,940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79,3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8%,较上年增长69.3 %(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债券、抗疫国债补助增加)。其中:①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40,386万元;②上级补助收入12,656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33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9,09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833万元);③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6,300万元;④上年结余收入11万元;⑤调入资金6万元。
2020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72,9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7%,较上年增长55.6%。其中①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9,700万元;②上解上级支出3,503万元;③调出资金29,731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后结余6,425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23万元。其中:①本年上缴利润收入3,000万元,②转移性收入223万元。
2020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8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84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3,000万元用于平衡当年收支预算),结余139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5,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加上上年结余18,318万元,收入总计43,954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24,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滚存结余19,802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514万元,较上年下降31.6%。其中: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476万元,较上年下降29.7%;公务接待经费38万元,较上年下降36.7%。
(六)财政转移性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20年度市财政共下达我区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28,7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6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3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及返还性收入共计57,7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8,161万元。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对项目进展缓慢,到位不及时的资金,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在来年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七)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债务限额191,316万元,债务余额为163,207万元,在债务限额之内,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120,016万元,一般债务余额91,90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1,3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1,300万元,均未超限额。
(八)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预备费1,600万元,当年未动支预备费。
(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模及使用情况
2020年,我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短收缺口。按照“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应当用于设置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要求,2020年初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55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平衡2020年收支预算。2020年末,我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结余535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2020年财政管理及改革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区财政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抓好疫情防控,兜牢“三保”底线,较好地完成了财政收支任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开源节流,多渠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坚决落实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强化收入组织工作,2020年我区财政收入完成114,408万元,较上年增长17.6%。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20年全区各部门共争取中省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18,81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2,666万元。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按照《阎良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及资金统筹使用实施细则(暂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共计压减区级项目资金970万元,统筹用于其他亟需支持领域。
(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坚决兜住“三保”底线
为应对减税降费和新冠疫情对财政平衡造成的压力,我区清理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共计30,942万元,统筹用于“三保”、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支出。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各项重点支出都得到较好保障,2020年全区教育支出52,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12万元,节能和环保支出6,066万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直达分配和下达进度,全年拨付直达资金11,552万元,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规范化水平
继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成2019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自查自评及绩效评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放管服”,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积极推进规范涉企收费管理,严格票据管理,开展非税收入稽查和专项检查。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与102家(涉及中省市区)国有企业签订协议,共移交退休人员17,483人。
(四)严守债务红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加强债务管理,防控债务风险。制定了《阎良区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从强化统计监测、严格管理制度、多途径化解债务、争取政策支持四个方面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守政府融资举债红线。2020年,我区化解各类债务及偿还利息25,888万元,政府债务均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平台和全口径监测平台,无新增违法违规举借政府债务行为。截止2020年底,我区法定债务率为64%,法定债务风险等级为“绿色”,风险总体可控。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0年度通过我区各预算部门和广大财税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区财政工作平稳推进,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财政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持续,预算平衡难度加大;预算管理中存在统筹力度不够;部门过紧日子意识尚未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还有待深入探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收入管理,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提高可支配财力规模,为区级重点支出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落实各项积极财政政策,加快各类政策性补助资金的下达,保障民生经济稳定发展。三是持续过紧日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方面做到厉行节约。四是推动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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