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阎良区十二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9)

关于阎良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30日在西安市阎良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阎良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阎良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书面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8,818万元,下降3%,加上各项补助,地方财政总财力为293,516万元,增长2.7%;按现行财政体制,地方财政总支出为293,516万元,增长5%,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8,93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6.8%。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99,27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21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6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8,41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7,030万元,上年结余4,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7万元,调入资金17,049万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277,252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9,5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83.7%,同比增长3.8%。上解上级支出3,8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3,6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77,252万元。总体收支平衡。

2017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64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27.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万元(主要是省上组织优秀校长海外培训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9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6%,增长15.9%;公共安全支出13,50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55.8%,增长19.4%;教育支出37,1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0.3%,下降6%(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科学技术支出1,3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2.3%,下降46.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98%,增长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62.4%,增长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81.6%,下降0.9%;节能环保支出1,8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4,1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15%,增长7.6%;农林水支出29,187万元,增长6.4%;交通运输支出1,7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5.7%,下降18.8%(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1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59%,增长75.6%(主要是上级专款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88万元,增长27.6%;金融支出20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6.1%,下降33.9%(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债务付息支出2,217万元;其他支出23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增长87.7%;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34万元,上年结余1,751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16,264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495万元,增长80.4%,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1,769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为16,264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完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万元,增长5.6%;城乡社区支出12,544万元,增长8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3万元,增长20.9%;其他支出1,245万元,增长70.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保费收入12,093万元,为预算的97.3%,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保费收入2,410万元,为预算的8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费收入829万元,为预算的9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费收入 8,85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存款利息收入118万元,为预算的114.6%。社会保险基金政府补贴收入19,258万元,为预算的103.1%。由于人员转移产生收入7万元。转移性收入12,998万元。以上合计,我区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474万元,为预算的100.6%。

2.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情况: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0,175万元,为预算的94.8%,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9,246万元,为预算的91.2%;大病保险支出587万元,为预算的98%;上解上级3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506万元,为预算的99.9%,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5,199万元,为预算的99.2%;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47万元,为预算的117.6%;丧葬抚恤补助支出57万元,为预算的95%;由于人员转移产生支出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3,768万元。以上合计,2017年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9,44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5,025万元。

(四)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政府性债务规模及偿还情况:

2017年债务规模及风险预警:截止2017年底,全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97,742万元,均系一般公共预算偿还的一般债务,即一类债务,没有超过2017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118,400万元的一般债务限额。

债务偿还及置换情况:2017年用区本级财力偿还一类债务及政府债券本息6,158万元。另外,按要求上报债券置换项目15个,申请置换债33,030万元,主要用于西飞一中新校区建设、经适房三期等项目,已全部置换到位。

(五)2017全区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 全力以赴组织收入,聚焦“追赶超越

今年以来,我们努力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对我区收入的影响降到最低。一是加大与各征收部门的沟通协调,逐级、按月分解收入任务,以旬保月,以月保季,确保全年收入目标完成。二是积极培植财源,用足用活中、省、市、区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及时清算划转税收。全年从航空基地划转财政收入25,012万元。强化非税征管,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加大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全年完成非税综合预算收入34,709万元。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全年共争取中、省、市专项转移补助资金113,144万元。

2. 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稳妥保障民生。

坚持新增财力80%以上用于民生,全面落实民生领域各项政策。全年民生支出达到200,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7%。

科教文卫方面科技总支出1,31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230万元,防震减灾示范区建设及科普活动支出66万元。教育总支出37,148万元。其中:拨付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006万元;拨付家庭困难寄宿生活补助278万元;投入2,623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进行全面改造;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628万元;拨付大学区改革及学区长学校扩容改造资金2,560万元;拨付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及高中助学金1,140万元;投入459万元用于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项目;拨付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学前一年免费及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资金549万元;累计投入1,409万元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拨付931万元用于职教能力提升和特殊教育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总支出1,485万元。其中:文体中心运行经费35万元;文化产业扶持、文物保护等经费25万元;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补助84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1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总支出24,420万元。全区167,585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参合患者补助合疗资金9,645万元。

社会保障方面社会保障总支出35,286万元。其中: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234万元;60周岁以上老人养老金发放5,837万元;公益岗位人员工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以及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补助资金1,245万元;城乡低保支出2,415万元;70岁以上老人保健补贴支出1,718万元;残疾人保障金支出233万元。

农林水方面农林水总支出29,187万元。其中:投入3,289万元用于百万亩设施蔬菜、现代农业园区、菜篮子工程等项目建设;拨付521万元创建国家森林城市,4,000万元用于建设阎良供水复线,4,000万元用于石川河综合治理,900万元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955万元用于农田水利重点项目,605万元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1,109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脱贫攻坚专项资金支出450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设立我区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全年累计投入3,580万元,支持重点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核实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36个,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100万元。通过“一卡通”兑付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170万元,受益农户3.5万户,补贴面积19.8万亩;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767万元,补贴农机具503台,受益农户441户;区级重点工程拆迁“直通车”兑付650户,支付赔付资金8,300万元。

城乡社区方面城乡社区总支出76,705万元。其中:拨付供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资金1,500万元,美丽宜居村庄建设资金1,32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300万元,“五路”两侧绿化资金167万元,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资金100万元,振兴路立交桥建设资金552万元,西飞一中东路南延项目资金500万元,阎良村级道路给排水项目资金150万元,城区道路改造资金200万元,缓堵保畅资金200万元,城市公交运营补贴260万元,校车购置及运行补助880万元,节能环保及治污减霾资金312万元。

3. 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提升行政效能。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推进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组织编制全区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积极推进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完善预决算编报体系。及时将全区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向社会公开。二是做好税收征管服务保障工作。实施“一厅式办税”,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按照行政效能革命总体部署,建立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目录,突出绩效目标,做到一个项目对应一个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清理财政专户,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出台了《阎良区进一步深化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及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方案》、《阎良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及资金统筹使用实施细则》,2017年盘活各类财政资金16,696万元,按照规定用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五是稳步推进公车改革,制定《阎良区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办法》和《阎良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实施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全年完成采购120批次,采购预算52,047万元,实际采购51,028万元,节约资金1,019万元,节约率2%。

4.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积极实施绩效评价。

一是对关山镇“一事一议”奖补、教育专项、新农村建设提升等专项资金及部分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2016年校车运行、2016年生活垃圾填埋及2015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三是先后完成石川河综合治理(二期)、振兴路立交桥建设等212个项目评审,报审金额54,863万元,核减资金5,006万元,平均核减率9.1%。

5. 狠抓党建和干部教育,努力打造财政铁军

一是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帮困、庆祝建党96周年等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组织观看专题纪录片预防职务犯罪,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铁军”形象,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大力推进“行政效能革命”,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一年以来,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把握稳中有进基调,基本实现年度各项目标,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财政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收入缺乏新增长点,可用财力规模较小,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等政策的顺利实施,都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三是要适应当前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各项财政改革也有待进一步深入推进。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区委“追赶超越”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为根本目标,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助力城乡统筹发展,全力以赴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我区2018年度分别编制一般公共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和社保基金收支预算。以上四本预算按预算关系相互衔接。

(二)预算安排(草案)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顺序,2018年预算安排主要体现了以下支出政策:一是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年公用经费包括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按标准压缩5%。二是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期内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明确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逐年更新滚动管理。三是保障民生投入,确保支出预算和新增财力80%以上用于民生。四是深化绩效目标运用,对区级专项项目资金要求全部申报绩效目标。五是继续深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对上级专项资金的统筹安排使用。

2018年,我区地方财政收入安排136,290万元,增长1.5%,加上各项补助41,118万元,预计2018年我区地方财政总财力177,408万元,剔除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后总财力较2017年总财力调整数减少13,020万元,下降7.9%,主要是非税收入、土地收益专项计提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我区地方财政总支出预计为177,408万元。

1. 一般公共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2018年度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6,090万元,增长6%。按现行财政体制核算,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167,208万元,其中区级财力126,090万元,转移性收入预计41,11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210万元,一般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为35,90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67,208万元。其中:上解上级支出预计8,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别安排:

部门预算支出安排:

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2,430万元(不含镇街人员支出),较2017年预算数增加538万元,增长1%。

公用经费支出2,460万元(不含镇街及非税安排),较2017年减少114万元,下降4.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检察院和法院上划,预算安排相应调整到上解支出中。

其中:“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4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3万元,增长5.6%。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91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5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三公”经费增长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单位取消收费项目,原由收费承担的车辆经费转为预算内安排。

项目预算支出21,150万元,较2017年增加1,530万元,可比增长7.8%。其中,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安排9,080万元,专项项目支出安排12,070万元。预算增加主要在社保、公安、教育等部门。

非税支出2,810万元,较2017年减少2,372万元,下降45.8%,下降的主要原因:取消了预防性体检费、卫生检测费、房产交易费和婚姻登记费等收费项目。二是法院诉讼费收支调整为市级。三是部分部门非税收入下降。

偿还政府债务支出10,650万元,较2017年增加2,559万元,增长31.6%。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和经适房二期及村民安置住宅工程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镇街预算支出7,780万元,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专项计提支出 22,025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6,055万元,下降42.2%。

预备费支出安排1,60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预留资金支出安排11,685万元,增加4,064万元,增长53.3%。增长主要是考虑了增人增资、脱贫攻坚、治污减霾等增支因素。由于很多项目须具体业务发生后才能确定支出额度,因此对相应支出预留安排。

扶贫资金支出安排:

2018年,我区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按照人大有关预算编制要求,切实保障扶贫领域支出。区级财政共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32万元,其中:扶贫开发专项业务经费200万元;脱贫攻坚健康扶贫项目132万元。具体分配方式及标准,待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区制定的《西安市阎良区财政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安排使用。

上级预先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2018年上级财政预先下达我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618万元,按规定都已列入支出预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3万元;农林水支出8,70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2018年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200万元,较2017年减少5,180万元,下降3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墙体材料等收费项目取消和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减少。

收入分科目情况:城市配套费收入安排5,200万元;土地出让基金收入安排5,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按照以收定支的要求,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20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安排5,200万元;预留安排5,000万元,全部为土地出让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按支出分类科目全部为城乡社区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

2018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万元(中民燃气股权分红收益)。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2018年国有资金经营预算不安排支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使用。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基金收入主要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单位补助和财政补贴组成。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

社会保险基金保费收入预算为12,923万元,增长6.9%,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保费收入预算为3,062万元,增长27.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费收入预算为838万元,增长1.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费收入预算为9,023万元,增长1.9%。社会保险基金存款利息收入预算为131万元,增长12%。社会保险基金政府补贴收入预算为20,180万元,增长5%。由于人员转移产生收入预算为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025万元。以上合计,我区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8,291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预算为11,257万元,增长10.6%,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0,671万元,增长15.4%;大病保险支出586万元,与上年持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957万元,增长8.2%,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5,630万元,增长8.3%;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64万元,增长6.9%;丧葬抚恤补助支出60万元,增长5.3%;人员转移支出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4,645万元,增长6.4%。其中:由于人员转移产生支出7万元。以上合计,我区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1,85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6,432万元。

(三)政府债务偿还及置换安排

我区2018年部门预算已足额安排资金偿还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并按规定向上级财政申报了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计划。

三、攻坚克难,确保完成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保质保量抓好收入一是做好组织收入的牵头工作,加强与各征收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好收入组织中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和“控税引税”工作,利用好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狠抓收入征管,不断挖潜增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规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四是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加大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力度。同时,围绕工业企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包装项目,争取各项扶持资金。

(二)统筹财力,突出重点,千方百计保民生一是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顺序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二是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落实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社保、文化等民生领域和区级重点项目支出。

(三)优化结构,厉行节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一是优化预算编制体系,按照缓急程度,逐步把重点事项纳入部门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对新增事项需求优先通过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动用结余资金等方式在部门既定的预算中统筹解决。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机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加强财政供养人员实名制管理,完善各部门信息共享,配合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政策落实到位。

(四)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在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及时跟踪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稳步推进零基预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招投标、惠农惠民补贴“一卡通”等各项改革,巩固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四是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五是积极争取债务置换资金,规范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足额安排偿债资金,逐步消减债务规模。

(五)注重绩效,严格程序,深入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加大对部门和单位特别是重点项目领域预算执行的合法性、合规性的检查力度。二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突出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绩效评价机制。三是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加强对中介机构审核质量的指导、考核,强化评审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

(六)加强党建,提高素质,努力锻造财政“铁军”一是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机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纪律约束,确保干部队伍廉洁。二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提高全区会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围绕促发展、调结构、强管理等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工作提升。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团结和带领全区广大财税干部,凝心聚力、勤勉工作、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西安市阎良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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