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阎良区2024年10月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工作报告

阎良区2024年10月新增财政

直达资金工作报告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2024年上级下达我区直达资金24,465.82万元,截至10月31日,累计到达资金19,925万元;分配下达至相关部门24,465.82万元,分配下达进度100%。

二、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10月31日累计支出13,783.39万元,支出进度56.3%。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0.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908.1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支出698.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支出1,834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532.8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1,852.67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3.67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支出401.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支出4,201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出19.7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支出40.98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1,586.65万元、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补助资金支出1,200.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451万元。

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解决了阎良区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的财力和资金缺口,同时也保障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以民生为要,切实保障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做到应保尽保,兜牢“三保”底线。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

社保类资金的重点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帮扶困难群众,保基本民生、保基层运转以及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在保障基本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开展直达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追踪每笔资金的流向,严防被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阎良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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