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2020年财政直达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
一、直达资金下达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8日,上级下达我区直达资金11,184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9,09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1万元,中央疫情防控直达资金4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3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3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22万元,医疗救助11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500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资金182万元。
二、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28日,累计到达资金10,759万元,累计支出8,078万元,支出率72.2%,其中抗疫特别国债支出6491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61万元,中央疫情防控直达资金支出4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支出23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30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支出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22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支出200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快直达资金下达和拨付,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
阎良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