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阎良区2025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阎良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4月1日至4月29日,对阎良区信访局(以下简称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区信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底法定代表人:裴俊峰。区信访局行政编制6名,内设综合指导科、信访督办科2个科室,下设阎良区信访服务中心1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截至2024年末实有人员19名,其中行政6名,事业7名,临聘人员6名。

区信访局职责:负责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和区级信访部门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督促检查依法逐级走访和视频接访制度的落实;负责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和中央、省、市、区领导批示信访事项的立案、交办、督办工作,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负责阎良户籍赴市到省进京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负责中央、省、市驻阎良单位有关信访问题的属地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批复及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2024年2月8日下达区信访局年初预算3,845,288.43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376.43元(人员经费3,176,868.53元、公用经费293,507.90元),项目支出374,912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区信访局提供的决算报表反映:区信访局2024年预算执行额3,488,680.85元,其中:基本支出3,083,538.42元(人员经费2,769,772.24元、公用经费313,766.18元)、项目支出405,142.43 元。2024年预算年中基本支出调减386,838.01元,项目支出调增30,230.43元,年初预算与预算执行差额原因是人员调减、租金追加等。

(三)资产管理情况。

根据区信访局提供的固定资产明细账反映:区信访局2024年期初固定资产合计661,316.52元,累计折旧536,580.8元,净值124,735.72元。区信访局2024年期末固定资产合计662,966.52元,累计折旧581,367.16元,净值81,599.36元。固定资产原值净增加1,650元,主要为新购置办公设备。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区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务制度的规定,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未履行审批手续租用办公场地、原始凭证附件不全等问题,应予以纠正和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履行审批手续租用办公场地。

(二)出差人员超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三)个别原始凭证附件不全。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强化政策执行,规范审批流程;优化内控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彻查同类隐患,推进举一反三。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信访局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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