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阎良区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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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阎良区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依据市发改委《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3〕15号)、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涉企监管机制>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3〕8号)工作要求及安排,经对我区执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梳理,形成了《阎良区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凡未纳入《目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三、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鼓励、支持经营者通过压缩经营成本和利润等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四、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五、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六、《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阎良区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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