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完善养老保险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人防”“技防”“制防”“联防”“群防”五防长效机制,提高社保基金管理治理能力,提升社保基金综合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保护好老百姓每一分“保命钱”“养命钱”,阎良区人社局统筹安排,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强化举措,为促进我区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完善制度,规范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细化社保政策,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一次性补缴、提前退休、工伤认定、劳动关系确认的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规程,对不合规、不严谨、不标准的经办管理规程和制度进行完善修改。开展了经办岗位权限管理自查,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和高风险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制定了企业职工退休预审批工作流程,明确了人员职责和分工,进一步规范了我区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防止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区劳动仲裁院对社会保险类案件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制度,安排专人对社会保险案件进行统筹管理,便于研判分析、明晰责任,进一步从思想上强化仲裁办案人员规范社会保险案件办案流程的意识,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二、源头预防,探索建立部门配合协作机制。打破部门壁垒,与区检察院、卫健局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核查,精准监管辖区服刑人员养老金发放动态和参保人员死亡情况,形成“无缝对接”,切实解决因沟通渠道不通畅、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所导致的违规领取养老金的问题,力争做到事前预防。截至目前,共收到区卫健局下发死亡人员信息共1464条,已核实796人为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其中,领取养老待遇人员632人,均已做待遇暂停或终止发放,对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人员已通知家属准备资料进行参保信息注销。
三、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和应用,提升“技防”能力。建立常态化筛查疑点数据工作机制,定期针对高风险业务开展疑点数据筛查,对上级下发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核查,逐项落实整改。在信息系统中全面落实经办内控要求,加强用户权限管理、电子档案管理、数据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范。继续推进社保卡发放应用工作,提高辖区参保人员社保卡的持卡率,逐步实现各项社保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积极协调市人社局在我区新增社保卡服务网点5个,全城通办社保卡相关业务,服务延伸至基层。目前,全区持卡人数已达15.7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均已入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实现通过社保卡发放,社保基金风险进一步降低。
四、推动监督工作,营造“群防”态势。建立完善的举报管理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广泛开展社保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让参保群众看得懂、算得清。开展了虚构劳动关系骗取失业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核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1家,抽查待遇领取人员113人,发现1人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已全部追回。开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52家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2021年以来的12345市民热线工单进行了梳理,涉及社保领域的共计36件,均已按要求处理完毕,未发现问题线索。
五、加强教育督导,预防职务犯罪。持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社会保障工作上的6次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社保领域相关案例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把握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的政治属性,强化以案促建,常态化开展典型案例通报和风险警示。重点学习了泾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案件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中的相关案件,不断提升人社系统风险意识和法纪意识。各经办及相关科室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会,学习社保领域通报的相关案例,加强基金风险提醒警示,提高基金风险防范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