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我局对网民留言:延安街北段“授渔教育”无证无资质办学一事,进行了实地检查,并进行了以下处理:
一是现场对其下达了“取缔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办学行为,3日内清退所收费用,并将有家长签字的退费清单报区教育局;二是对其门口和教室内涉及“授渔教育”的宣传广告进行了现场拆除;三是对印制的“宣传单”进行了现场查封;四是在3楼大门上张贴了“取缔公告”;五是对办学场所张贴封条,进行了查封。当事人表示:积极配合教育局工作,坚决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