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190925VIK8
来信时间:2019-09-25 02:3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皇冠花园高层入住多年不办理房产证问题?今冬供暖如何解决问题?电费问题?请领导帮忙解决!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皇冠花园高层的业主,皇冠花园高层自我们入住以来一直问题不断!

1、关于皇冠花园小区2019年冬天供暖问题,到现在也没有着落,希望政府加紧督办,免得到了供暖季,全楼老小受冻,希望政府尽快解决下民生工程!

2、入住皇冠花园四年多来,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导致生活很不方便。

3、皇冠花园高层楼下垃圾不及时清理,更不要谈分类了,垃圾堆放的流水!

4、皇冠花园为什么多层能接供电局的线,高层不行呢?高层不能直接在电力局买电,还要受物业限制??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19-09-29 02:48
回复内容:

关于供暖问题的答复:

皇冠花园小区采用自备锅炉集中供暖,但近几年来由于锅炉老化,管网设备陈旧,天然气耗费大,供暖温度达不到24小时恒温,以及环保不达标等问题,还有部分居民的迫切要求,希望接入市政供暖,振兴街道办皇冠社区决定入户征求业主意见,供暖问题目前正在一步一步有序进行中。

振兴街道办事处

关于房产证问题的答复:

基本情况:截至目前,皇冠花园C区高层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及西安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存在问题:2019年,在西安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递交办理“皇冠花园C区”首次登记资料过程中,我们依据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阎发〔2001〕22号)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该宗地批准用途为居住用地。但是开发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当中,改变C区建筑物底部1层房屋用途,并未及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导致该项目土地实际用途与依法批准用途不一致,不满足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求。

处理结果: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登记申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属于不予登记的情形。《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4.8.2条之4规定,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权属来源材料或登记原因文件不一致的,属于不予登记的情形。

我局将发现的问题告知西安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其完善“皇冠花园C区”项目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

待变更完成后,我局将积极主动联系西安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办理建筑物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为市民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区不动产登记局

关于垃圾问题的答复:

已与福基物业协调好,已经及时清理掉。

振兴街道办事处

关于供电问题的答复:

来信人王女士提到的皇冠小区C区属于开发商2013年左右的新建住宅项目,开发商福基地产与西安供电公司根据市建委相关文件,于2013年按95元/㎡的电力设施配套建设标准,缴付了10%的预付款并签订了电力建设项目实施协议,后期由于资金短缺,开发商暂无法按计划实施,造成C区电力配套项目无法实施。2019年合表户改造时,阎良供电公司与振兴街道办沟通后,考虑福基地产必须按西安市政府关于新建住宅电力设施配套建设的相关文件履行其职责,确定C区不能进行合表户改造换表,故只对其他老业主进行了换表接收到户。电话中,王女士对阎良供电公司的解释也表示理解。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市阎良区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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