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姜**
信件编码: GPPS1911057I58
来信时间:2019-11-05 05:3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环保局及水务局不受理队长不经村民及相关人员同意在我家大门口建立蓄粪池此事
信件内容:
  1. 领导您好,我是慕郑村陈家组的一名村民,近日,村队长姜耀峰未与我们协商,便在我们门口的土地上(不属于本家)挖了个几百平米左右的大坑,准备成为附近几个大队用的蓄粪池,我们环保局及水务局,但并没有给予有效帮助,挖掘机还在继续运行。等蓄粪池建立起来后,我们家一开门便是满眼的粪便垃圾,附近几家也会受到很大影响。长此以往,不仅影响生活,污染空气,还会造成水质的污染。我们曾与姜耀峰起过一些冲突,现在怀疑他伺机报复,私仇公报。此外,挖掘机从早到晚不停运作,对人的作息产生很大影响。家里的老人年事已高,被气的不行。万不得已,给您写了此信,希望您能及时为我们解决此事。目前坑已经完成大半,请您可以及时看见并给予答复或处理,万分感谢,祝身体健康。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19-11-07 00:43
回复内容:

针对姜女士反映的问题,街办包村干部、慕郑村两委立即前往村民家中协调此事,对于村民反映在他们家门口建立蓄粪池,影响他们生活,现场对此事做了解释,此事为区水务局根据污水管道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决定的,共占地六分为生活污水处理池,并非蓄粪池。计划建成后会全面进行绿化种植花草。并不是村小组组长针对报复,是为村中修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管道。同时对未见到本人的张先生于2019年11月7日10:39进行电话回复。后期建设若对群众造成影响,街道办将会积极协调区水务局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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