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19103130K0
来信时间:2019-10-30 22:5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陕西中油和众阎良分公司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
信件内容:
陕西中油和众油品销售有限阎良分公司实验室未在公安局易制毒大队备案的情况下,购买,违规使用大量浓硫酸,浓盐酸,甲醛等危险化学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以及职业危害。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19-11-05 03:33
回复内容:

接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刑侦大队民警和蓝天路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对陕西中油和众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进行检查,在陕西中油和众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实验室发现易制毒化学品硫酸两瓶(每瓶500ml)、盐酸四瓶(每瓶500ml)。经询问,陕西中油和众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在2018年12月收购了陕西溢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厂房和设备,包括现在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里发现的两瓶硫酸和四瓶盐酸是陕西溢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前的实验室留存,陕西中油和众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成立后未购买硫酸和盐酸。我局民警已将陕西中油和众油品销售有限公司阎良分公司实验室发现的两瓶硫酸和四瓶盐酸扣押。因陕西溢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搬离,我局民警正在查找陕西溢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核查扣押的硫酸和盐酸的来源。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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