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水费收费标准问题:根据《西安市阎良区物价局关于自来水临时价格的通知》(阎价发[2007]12号)规定,“自来水正常压力能直供到户的小区,允许在每立方米2.90元基础上,按实际加收不超过8%的损耗;需补压、加压的小区,在上述水损分摊基础上,允许按实际加收补压、加压所耗电费。”由于各小区层数不同、二次加压费用也不同,我局没有统一规定,由各物业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费用收取。
2.该业主为东方尚城高层6层住户,属于二次加压住户,费用收取属于合理范围。
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11月19日10时10分电话联系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阎良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