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留言后,分局高度重视,户政大队民警立即电话联系留言人,按照户籍管理规定进行了答复。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分户管理规定
(一)有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立户。所需手续:户口簿,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
(二)无自己的合法固定住所,可在原宅基地地址上申请分户,新的户口簿地址为原宅基地地址的副号。所需手续:户口簿,原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
二、办理程序
持所需材料在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结。
3月24日上午11时,户政大队民警与留言人进行电话联系,对其咨询的分户问题进行了耐心解释和详细答复,告知其所需手续,以及北屯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和联系电话,留言人对分局民警的答复表示满意。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