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信访局领导,领导信箱,我始终打不开,麻烦你们,转一下,好吗 尊敬的苟区长,权副区长:你们好! 我们是原阎良区奶粉厂职工,居住在阎良区文化西路奶粉厂家属楼,2016年3月,陕西华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此地方,开发“怡美佳苑”房地产项目,我们与开发商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2019年11月30日,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是,开发商却违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要求每平方米加价1000元左右(根据楼层不同),否则,拒绝交房,经过多次找开发商,开发商态度坚决,拒绝交房。 我们迫于无奈,于2020年4月20日,向市民热线,反映了情况,希望政府出面协调, 我们的诉求,希望双方尊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交房。不要乱涨价,提出额外要求。 区信访办,很及时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且,第一时间,分别与商业总公司,住建局进行了联系,两家单位也迅速给于答复,对此,我们深表感谢。 商业总公司,经与开发商沟通,说,开发商有困难,建议我们打官司。 尊敬的苟区长,权副区长, 对于普通百姓,打官司,意味着耗时耗力耗金钱,反复诉讼,执行困难,对于有钱的开发商,拖也把我们拖死了。 我们不知道,商业总公司的同志,做没做过,普通百姓,知不知道,生活不易。 去年,12月16日,住建局发布了《开展治理房地产行业乱象的公告》,住建局的答复,是该公告里,没有写乱涨价, 所以,这个事,不属于住建局管。 但是,该《公告》里,清楚写着: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希望广大市民对房地产行业存在的各类乱象行为,进行举报。 在政府网站上,住建局机构职能上,写着: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有行政处罚权力。 我们希望住建局,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约谈开发商,对行业乱象,不忘初心,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尊敬的苟区长,权副区长: 我们也曾经十分矛盾,要不要向你们汇报,给你们添麻烦, 这20天,我们也主动找开发商谈,希望双方有一点,契约精神,但是,开发商态度鲜明,不涨价,就不交房。 尊敬的苟区长,权副区长: 我们都是普通百姓,历经企业倒闭,下岗,再就业,等等磨难,实在是不容易。 我们的诉求,就是希望开发商,有一点,契约精神,遵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要乱涨价,不要提出额外要求,交房。 此致 崇高敬意 朱志刚 2020.05.12.
陕西华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位于文化西路南侧怡美家园的房地产项目为2014年区政府审批的旧城改造项目,一期由商业总公司协助本系统职工住房的拆迁,并签订回签协议,已完成回迁,对于朱先生投诉的问题为二期拆迁项目,由开发商委托拆迁公司动迁,商业公司未参与动迁,经与开发商了解:一是反映人朱先生系西飞职工,原拆迁房屋为其兄朱明义以其弟弟名义签订了动迁协议,开发商承认回迁协议,但认为当时回迁协议有不完善的地方;二是开发商认为随建筑成本的增加,多次与投诉人朱先生协商,已达成初步协议,但投诉人朱先生反悔,不接受双方协商意见。综上,朱先生反映的该项目为旧城改造项目,由开发商委托拆迁公司动迁、双方协议的签订,商业总公司没有参与,且时间较久远,对当时协议签订的因素无从了解,且朱先生不是商业系统职工,经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建议朱先生按照协议约定走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西安市阎良区商业总公司
因该项目为拆迁安置项目,签订的也是《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属于商品房购买行为,也未签订购房合同,故不属于我局职责监管范围之内。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