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郭**
信件编码: GPPS2020081081J4
来信时间:2020-08-10 21: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航飞小区由华弘物业物业公司关系是否需要负责与业主或业委会签订合同
信件内容:

航飞小区由华弘物业物业公司关系是否需要负责与业主或业委会签订合同?若需要签而没签,物业是否有权收费?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0-08-12 11:38
回复内容:

按照“三供一业”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和西安华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职能移交协议》,所有的移交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按照相关移交协议,按照前期合同履行。从2018年9月1日起生效后,华衡航飞物业在物业各项收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履行物业公司职能,为业主提供服务,我局督促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尽快协调签订合同。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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