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我局已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疫情特殊时期未在小区物业登记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该业主并未登记,因疫情影响物业公司收取全年停车服务费延后办理,收费时间为 1月至12月,非按月收取,且车辆停放服务及缴费均为业主自愿。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及“三供一业”相关协议,车辆管理服务费依旧延续原西飞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300元/车/年,在征得该小区业主意见后,固定车位为500元/车/年,且均为业主自愿,临时停车为2元/车8小时。建议业主提供未在小区停车的相关证据,前往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请问上述回复中“在征得该小区业主意见后,固定车位为500元/车/年,且均为业主自愿,临时停车为2元/车8小时。”的业主是一个业主同意的意见呢还是多数业主还是业主委员会同意呢?
关于华衡航飞物业停车费的问题,区住建局物业科多次联系小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2017年)及“三供一业”相关协议,车辆管理服务费延续原西飞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临时车位300元/车/年,固定车位500元/车/年,临时停车为2元/车/0.5-8小时执行。该物业公司接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后,就车位管理费收取已在各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业主未提出意见,建议该业主提供前期未在小区停车的相关证据,前往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