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马**
信件编码: GPPS202010198808
来信时间:2020-10-19 16:3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外地落户阎良区需要哪些手续
信件内容:

本人外地户口,想落户在阎良区需要哪些手续,是否需要购房后申请落户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0-10-20 18:32
回复内容:

接留言后,户政大队长刘群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户籍民警与马先生进行电话联系,积极与网民进行沟通,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按照《西安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办理工作规范》中“购房落户”所需的材料和办理程序,进行了详细的答复,告知其办理“购房落户”需在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进行申报,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其中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对于在银行按揭购房的商品房,其按揭还款未缴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还被银行质押的,可提供银行按揭合同、购房合同、开发商开具的缴款收据。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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