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重复播放。 公园路与人民路十字东南角的交通疏导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间,在地面放置一个高音喇叭,重复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语。声音大且持续重复,比较扰民。 建议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重复播放。
您好,您的建议已收悉,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并进一步加大对文明交通引导员培训力度,持续引导文明交通引导员规范、文明上岗,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感谢您的建议,祝您生活愉快。让我们共建文明家园,共享文明成果。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