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雷**
信件编码: GPPS2020112036UM
来信时间:2020-11-20 16:4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光知道收停车费
信件内容:
今天出门去超市买点东西,从停好车,到买完东西,手机扫收费码,显示19分钟,收费2.7元,请问阎良的政府人员,你们这样收费心安理得吗?国家大方面推行优化服务,你们就是这样服务的?简简单单的就是收钱,光想的钱了吧,营商环境就是个这。不反对收钱,能否最起码半小时以上可以吗?你们说可以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城管局
回复时间:2020-11-24 11:45
回复内容: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对来信我们总结主要反映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城市道路该不该收费?二是关于收费的优惠政策。三是停车收费算不算是优化服务?就以上问题我们现一一进行回答。

 1、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设施总量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日益显现,“停车难”和城市交通拥堵矛盾日渐加剧,制约了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我们阎良区也是一样,在没有实施计时收费时,道路两侧道沿上下时常停放着机动车辆,有的一停半个多月,僵死车占用公共资源,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确实有需求到附近办事的群众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停车位,无奈之下就造成了乱停乱放,给我区的营商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群众反映强烈。为了缓解矛盾,治理城市秩序,依据《西安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区政府出台了《西安市阎良区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阎政办发19号〕。我局执行此标准,于2019年6月1日起在主城区实行计时收费。通过3个月的收费管理我们可以看出,情况大有所好转,在城区主要路段长期占用停车位的少了,僵尸车,半僵尸车没有了,公共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提高了路边出行车位的周转率、缓解了交通压力,还路于民,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出行环境,起到了缓堵保畅的作用。 

2、关于《西安市阎良区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阎政办发19号〕停车收费时间停车收费优惠政策:(一)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性停车场停放时间在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二)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长途汽车站、医院等附设公共停车场,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3、收取停车服务费我们认为就是在优化服务,之前阎良区的停车状况你也一定了解,司机开上车在办事的附近转上半天也找不到一个停车位,现在基本上能满足司机的需要,很方便的停放车辆,主城区违法停放的车辆少了,城市形象好了,群众在这方面的投诉少了。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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