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10519861P
来信时间:2021-05-19 09: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建议设置电动车停车棚、配置充电桩
信件内容:
前几周,成都一辆电动车在电梯燃爆,造成乘坐人员受伤,此类问题层出不穷,小区物业仅仅是在楼栋门户贴一张告示了之,不让电动车进楼道?下雨怎么办!不让电动车入户?充电怎么办!阎良区电动车使用率较高,建议相关部门真正为群众做点实事,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自身职能,在各个小区设置电动车停车棚、配置充电桩。血淋淋的悲剧刚发生,我们还不要亡羊补牢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1-05-24 16:52
回复内容:

成都市小区一电梯内电瓶车爆燃,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区物业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区应急局,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小区安全管理要求,我局要求各物业企业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在单元楼道、电梯内、安全出口等醒目位置张贴规范停放充电的警示标语、宣传海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等。引导业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对于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电动车进入电梯、居民楼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保留证据,及时书面报告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

关于小区设置电动车停车棚及充电桩问题,业主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反映,在社区的指导下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征求小区业主意见建议,选定合适位置,设置充电桩和车棚。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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