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郭**
信件编码: GPPS202106187O88
来信时间:2021-06-18 14:3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征地补偿款分配侵犯少数人权利
信件内容:
我曾在编号GPPS1911243060的信件中反映过我的孩子17岁至今无承包地的问题,得到贵处满意答复。但我组土地经2016年航空文化博览中心项目和2020年航博大道西延项目两次被征,大部分村民以每人1.07亩承包地计算,分配到了土地补偿款(其中2016年每人36380元,2020年55426元)。而我儿子因没有承包地没有享受到补偿款,我依法多次找村委会、组长主张权利,均以各种理由搪塞,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请贵处能体谅农村养育子女之不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充分保障农民权益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1-06-24 09:47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经了解,昌平村昌南组征地款分配方案具体是:根据村民自治法,昌平村昌南组集体土地分配方案由本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2016年、2020年两次征地经昌南组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按照谁的地谁领征地款的原则进行分配,按照1998年土地延包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30年不变,昌南组人均土地面积1.07亩,之后新出生的、新嫁娶的在昌南组都未分到土地,所以在征地时不能按照人均1.07亩土地领取征地款,对于昌南组的生产路、渠等公摊面积只要户口都在本村,都享受了土地征地款的分配。网民所反映的儿子应该是属于未分到土地的村民,所以根据昌南组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只能享受公摊面积的土地分配款。

振兴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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