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经了解,昌平村昌南组征地款分配方案具体是:根据村民自治法,昌平村昌南组集体土地分配方案由本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2016年、2020年两次征地经昌南组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按照谁的地谁领征地款的原则进行分配,按照1998年土地延包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30年不变,昌南组人均土地面积1.07亩,之后新出生的、新嫁娶的在昌南组都未分到土地,所以在征地时不能按照人均1.07亩土地领取征地款,对于昌南组的生产路、渠等公摊面积只要户口都在本村,都享受了土地征地款的分配。网民所反映的儿子应该是属于未分到土地的村民,所以根据昌南组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只能享受公摊面积的土地分配款。
振兴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