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西安市阎良区武屯街办三合村南组村民王园园2021年7月16日反央家中农田里有狗獾出没,损坏农作物一事作出以下回复。
2021年7月 20日,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积极与市野生动物管理站联系,动物管理站专业人员对此类问题作了明确解释,按照“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中,强调“国家和重点”保护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受害人有依照本办法取得政府补偿的权利。而狗獾属“三有保护动物”,不在补偿范围之内。面对此类情况,2021年7月21日,我局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与武屯街办农办负责人,一行到三合村南组与王园园父亲王永利联系,到该家葡萄园查看了野生动狗獾出没现场,发现对葡萄穗有少量损害,针对此类现象,我们与果农王永利商议后,他同意用家狗驱赶,加固防护设施的办法解决损害农作物一事。同时要求果农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确保生态环境良好发展。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