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供水单位接到航城佳苑物业电话,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水质检测人员对该小区进口管网水质进行排查,发现仅有13、12号楼1-6层供水水质有问题,经供水单位检测进小区水质正常。
《西安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城市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按以下规定划分:(一)从水厂出水口至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与用户贸易结算水表的设施,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与用户贸易结算水表之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由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三)二次供水设施由其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由其产权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目前,阎良区尚未全面实现供水企业抄表到户,依据《西安市城市供水条例》、《西安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规定》规定,公园道1号小区贸易结算表水源侧设施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维护,小区贸易结算表用户侧即小区内部供水管网、二次供水等设施由产权人(小区业主)或委托的管理单位维护管理。该小区现状供水由物业公司收取水费并与城市供水企业进行集中结算,物业公司在事实上已成为该小区实际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及运行单位,涉及的供水事项应由物业公司予以整改。
区水务局
2021年9月15日
经核查,该楼栋属于小区末端,管网有沉淀物,物业公司已第一时间做了清洗排泥工作,区住建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定期清洗管道,并在给高层补水时尽量小流量补水,以避免该问题产生,目前水质已恢复正常。
区住建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