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111042GFA
来信时间:2021-11-04 14:0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阎良公园道一号新物业不作为,阎良物业管理局管理不到位
信件内容:
华文物业调整的物业价格,没有经过业主签字,强行实施,并且根本达不到服务标准,根据物业新规,都不符合要求;物业卫生也不达标,办事拖拖拉拉,每次嘴上应付。收费很积极。物业费1.5,这个价格和服务怎么划分,那个部门出来整改?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1-11-08 17:27
回复内容:

经核实,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西安华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于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目前该小区物业服务为前期物业服务。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及《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管理办法》[市发改价格(2020)18号]相关规定,该物业企业与开发商西安西雅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高层住宅按照1.5元每平米(一费制),标准,多层不带电梯住宅按照0.65元每平方米标准(一费制)收取物业服务费。商业部分按照1.9元每平米收取服务费,该收费标准对应的《西安市住宅小区服务指导标准》[市建发(2020)135号]为三级服务标准。

经调查,该合同在小区已公示并在社区居委会监督下征求了广大业主的意见,小区共有业主521户,现入住业主为416户,通过人数为369户。达到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要求。

关于卫生问题,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立即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小区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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