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卫**
信件编码: GPPS202111065LT0
来信时间:2021-11-06 17: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商铺违规使用取暖设备排放有毒废气,烟囱几乎伸进居民家中
信件内容:
2021年10月以来,本人在阎良区16区110栋家中频繁闻到严重煤油味道,经查是人民路“妈沐贝贝”商家(具体位置:16区南门往西临街商铺)在其最北边平房房间向外排放有毒废气(该平房已属违建,已延伸到16区里直至16区小区110栋南墙处,与16区小区110栋距离不到1米,导致16区小区110栋1楼常年见不到阳光),该商家在与我家不到1米的距离内违规凿墙私开了一个烟囱,并频繁排放有毒废气,是很严重的煤油味道,家中孕妇、孩子、老人闻到后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头晕、恶心症状。 2021年10月31日,我给12345打电话反应了此问题,后来新华路街道办城管联系我,实地查看后,反馈说不是饭店油烟问题,而是一台烧油的取暖设备,不归他们管,并承诺第二天“帮忙”联系环保局处理,后来我接到不知道是哪个部门的电话,说该设备排放符合标准,会让他们整改烟囱。可是一礼拜过去了,截至11月6日,该商家的该设备一直未整改,依然每天排放有毒废气,家中完全不敢开窗户。 我就想问问,就算退一万步讲,即使它家的设备符合环保标准(实际上排放的有毒废气使得我们都出现了头晕、恶心症状……),但该商家把烟囱几乎开到了居民家中,距离我家窗户就几十公分(我有照片,但本网站无法上传图片),这种事情真就没人管了吗?政府就如此置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吗?强烈要求政府为民解难,拆除该烟囱。 我给物业反映物业说是不属于小区内事项他们不管,我打12345来来回回几个部门互相推诿也并没解决问题,如果本次留言还解决不了,我还会一级级往上反映,直到烟囱拆除、问题解决。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1-11-09 14:43
回复内容:

现将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反映有关妈沐贝贝母婴馆的相关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单基本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群众的投诉对象为西安市阎良区妈沐贝贝母婴馆馆,位于阎良区人民东路与公园路十字东侧,主要从事婴儿洗浴及母婴用品售卖,店内有一台柴油动力用于烧制热水的热水器,烟筒伸出墙外距居民家较近。

二、工单办理结果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该燃油热水器正在使用,现场负责人积极配合。针对该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对该商户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就有关大气污染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要求其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前禁止使用该燃油热水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该问题进行跟督,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

附件:现场核查照片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

2021年11月9日

接到投诉单关于网民留言投诉人民路妈沐宝贝商家产生油烟问题,新华路中队执法队员前期已经核查。投诉人投诉的妈沐宝贝商铺采用烧柴油锅炉进行取暖,不属于油烟污染。

区城管执法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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