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尊敬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你们好!
冬季来临,现就金开御府小区没有明确是否供暖的问题提出咨询。
1、金开御府小区购房合同写第二个供暖季供暖,一期3、4号楼2020年11月下旬交房,今年是否一期应该供暖?
如果不供暖,对应的供暖管网及设施质保期应该顺延,否则到了明年刚开始供暖,交房期限就满两年了,而目前业主谁也不知道自家所买房屋的供暖设施和供暖效果怎样。
2、小区内供暖管网及相关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3、开发商是否完成与供暖部门的对接手续和相关费用交付。
4、因购房合同写了第二个供暖季供暖,有部分业主已入住,如果不供暖,应如何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