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姚**
信件编码: GPPS202202233NN7
来信时间:2022-02-23 07:0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夜间施工扰民
信件内容:
住址:航飞小区西区南侧,卧室刚好在最南边,南侧安卢村楼房夜间施工(2022年2月23日凌晨直至0:2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望彻底管理,严防反弹,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还广大居民一个安静的睡眠环境,睡好觉不能也不应该成为一种奢望。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2-02-24 15:52
回复内容:

接到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办理交办单主要内容为“投诉夜间施工噪音扰民”一事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核查,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位于航飞小区西区南侧,项目名称为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1#-3#楼,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施工单位为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目前部分已进入主体阶段,部分仍未出正负零。经了解,该项目2022年2月23日进行了一号楼北段车库基础筏板混凝土浇筑作业,于20时左右结束,后续使用机械设备进行磨面作业持续至凌晨0时左右结束。由于该工地与居民区较近,因此噪音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影响。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现场负责人积极配合。针对该问题,我局对该项目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警告,并就建筑工地噪音防治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了现场宣贯,并明确要求在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夜间(晚22:00-次日06:00)施工作业。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工地的日常监管工作,持续跟进关注,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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