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来信人刘乙品先生所反映情况,现回复如下:
刘先生是公职人员,并且刘先生和他的两个孩子都是插户,并未参与村上集体经济分配,根据安置政策,公职人员和未参与集体经济分配者都不属于安置范围。
西安市阎良区北屯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