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该小区供暖方式为分户式供暖。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五条用户停止用热,应当于当年集中供热开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供热企业应当在接收到申请之日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企业缴纳基本热费。供暖前热力公司在小区张贴过有关通知。该用户并未在供暖前提出停暖申请前期并未进行报备,城北热力公司张贴催费通知后仍未缴纳相关热费,针对暖气费缴纳问题,建议用户联系城北热力公司进行协商。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