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刘**
信件编码: GPPS20220411SL4X
来信时间:2022-04-11 16: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阎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拖延处理交通事故事宜投诉
信件内容:
本人刘传波,于2021年8月12日与阎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所属的陕A76D0W小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随后本人垫付医疗费住院治疗,阎良交警队当月即对本次事故做出了处理决定。2021年11月本人结束了治疗与修养,与阎良区文旅局交涉保险理赔事宜,至2021年12月保险公司已确定理赔金额,但阎良区文旅局屡屡以各种理由拒不提供相关理赔文件,拖延理赔进度,使得本人垫付的大额医疗费、误工费等迟迟得不到补偿。
特此投诉,希望贵处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