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网民留言,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一、经查:被投诉方为西安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业六号府邸物业服务处,负责人为苏胜,经营地址为西安市航空基地润雨路6号锦业六号府邸9号楼10101号。
二、2022年4月24日,我局蓝天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联系了西安胜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业六号府邸物业服务处,该物业公司提供了与投诉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上面明确注明小区住宅物业费是1.2元/建筑平方米/月,之前一直执行优惠价0.84元/建筑平方米/月。2020年11月22日,物业公司向业主通知从2020年12月1日恢复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上的价格,即1.2元/建筑平方米/月。同时,投诉人居住的锦业六号府邸小区由于小区业主签字不同意,未能完成物业费“一费制”调价备案,目前物业费和停车费仍按照之前签订的合同执行。我们对接了市发改委和区发改委,市发改委和区发改委均明确表示未完成物业费“一费制”调价备案,物业费和停车费均按照物业公司与业主之前签订的合同执行,不执行“一费制”政府指导价。(市发改委电话:86788880,阎良区发改委电话:86202784)
经调查,锦业六号府邸小区物业不存在乱收物业费的情况。关于投诉人在投诉中提到的小区临水临电以及物业设备不完善、物业服务不到位、房子未通过合格验收、不能办理房产证等情况,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建议投诉人向水务、电力及住建部门投诉。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杜女士,告知投诉人处理情况。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