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民反映强制驱赶租户搬离且无补偿措施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及时核查并处理,现将具体问题作如下回复:
经核实,1801-1803栋为公有产权房屋,是按照区政府安全隐患大排查的有关精神组织了专家研判,1801-1803栋楼需要维护,整体加固及品质提升改造,消除安全隐患。因此,航飞资产公司2022年5月31日书面正式通知1801-1803栋所有租户在6月15日前搬离完毕,此租户提出的赔付装修费用诉求不合理,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第九条第2项约定,“因国家政策或甲方统一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现维护计划将于2022年6月底前开始,通知要求租户6月15日前搬离,按期搬离的租户将享受减免2022年1月1日起至搬离之日内房屋租金及物业费优惠政策,未按期搬离的租户航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将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此情况已电话回复此租户。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