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荆**
信件编码: GPPS20220712TYQK
来信时间:2022-07-12 13:2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小摊贩长年在农兴南街与人民路交汇十字路口斑马线占道经营
信件内容:
小摊贩长年在农兴南街与人民路交汇十字路口斑马线占道经营,建议合法合情地引导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城管局
回复时间:2022-07-14 15:33
回复内容:

我局于接到《人民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单》关于群众反映“农兴南街十字商贩长期斑马线占道经营”的投诉后,高度重视。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新华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对该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予以清理、取缔。今后中队执法人员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周边秩序良好。


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