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20220721D8KT
来信时间:2022-07-21 08: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延安路等主要路段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电杆移位的建议
信件内容:
阎良区今年以来城区道路和绿化有了很大的提升,广大市民有目共睹,感谢区委区政府和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工作。美中不足的是延安路东南侧和部分路段提升后存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遗留有废弃电线杆和电杆挡在路中间,给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过带来不便,有安全隐患,建议相关部门在后续提升改造时能一并规划拆(移)除相关道路上的障碍物,并对已有问题进行改进,使阎良的城市建设越来越好,市民的幸福感越来越高。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政府办
回复时间:2022-07-27 16:25
回复内容:

现对网民留言回复如下:接到工单后,阎良供电公司城区供电所营配班长,经对网民反映情况了解。一是在该地段 141 市区三线担负沿街机关单位和小区供电任务,运行数十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该地段新建人行道侵占电力线路通道,属于违法行为。二是来信人所称的废旧电杆当前带电,在年度停电检修时进行整改,已向网民电话解释。


国网西安市阎良区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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