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宋**
信件编码: GPPS202208036NLF
来信时间:2022-08-03 14:4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农副产品收购搭设储存厂棚
信件内容:
本人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南樊村中北组村民。家中老人因常年做生意,于2003年3月在北水路与中合路东南角修建建筑物年久失修,在2022年初倒塌,无法使用,因老人生活经济需要,已将原倒塌建筑物拆除,现需在拆除原倒塌建筑物的基础上扩建搭设彩钢棚,建筑面积472.5㎡(长27m,宽17.5,高6.7m),但于2022年7月4日被关山镇政府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定义:未取得相关手续,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现阶段我们积极配合写申请,补办手续,但村里、街道办都是相互推诿,无人办理,特此希望各位看到的领导能为需要发展的农民宣贯一下各项政策,手续怎么办理,在哪个部门办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关山街道
回复时间:2022-08-08 16:27
回复内容: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件要求,对于新建厂房备案手续明确如下:

1、必须符合一户一宅,如不符合必须拆除。

2、拆除该市民厂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该建筑物属于违法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予以拆除。

3、经核查,该市民建筑物未办理规划许可审批手续。

4、如符合条件经营者需提供 2000 坐标、项目建设平面图,由街办报送自然资源规划局确认土地性质。

5、经营者提供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地单位、设施类型、生产数量、标准及用地规模、预估建设工期、拟经营年限及项目建设平面图等)。


西安市阎良区关山街道办事处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