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宋**
信件编码: GPPS20220818D7PQ
来信时间:2022-08-18 11:2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农民搭设储存厂棚
信件内容:
本人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南樊村中北组村民。家中老人因常年做生意,于2003年3月在北水路与中合路东南角修建建筑物年久失修,在2022年初倒塌,无法使用,因老人生活经济需要,已将原倒塌建筑物拆除,现需在拆除原倒塌建筑物的基础上扩建搭设彩钢棚,建筑面积472.5㎡(长27m,宽17.5,高6.7m),但于2022年7月4日被关山镇政府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定义:未取得相关手续,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现阶段我们积极配合写申请,补办手续,但村里、街道办都是相互推诿,无人办理,特此希望各位看到的领导能为需要发展的农民宣贯一下各项政策,手续怎么办理,在哪个部门办理。 针对上述问题,关山街道办回复需要 一、提供规划许可审批手续,不在规划范围之内,如何提供。 二、需要提供2000坐标,项目建设平面图、由街道办报送自然资源规划局确认土地性质,请问,2000坐标是什么?项目建设平面图已提供,但街道办办事处人员不认可,也不说明需要如何更改,请尽快回复如何提供,如何办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关山街道
回复时间:2022-08-18 16:29
回复内容:

关于市民反映搭设储存广棚的问题,我街道第一时间安排,了解调查市民反映的具体问题,现将问题处置情况回复如下。经核查,该市民建筑物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私自加盖,且以前倒塌房屋属于看护房,并非厂房,拆除该市民厂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该建筑物属于违法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依法予以拆除,根据自然资源部文件要求无法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特此回复。


西安市阎良区关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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