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王**
信件编码: GPPS20221008JT37
来信时间:2022-10-08 09:0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老年人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信件内容:
领导好: 我叫王军荣,电话13571933858,我母亲今年65岁,10月5日下午16:30左右,乘在关山街道乘坐901路公交,由于老人没有智能手机,无法扫行程码,但带着身份证件,司机当时因无法扫行程码为由,不让乘车,请问,以后老人无行程码是不是乘坐不了公共交通工具。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2-10-08 15:25
回复内容:

接到关于“老年人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的网民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问询惠航公交公司,反馈称针对无法扫码的乘客均要求出示个人身份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并且司机需询问乘客是否有中高风险旅居史,但没有对无智能手机,无法扫码的乘客不能乘车的规定。

对此行为,我局已要求惠航公交公司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所有驾驶员,在乘客乘车条件齐全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乘客乘车。

我局工作人员于10月8日14时31分联系市民,告知处理结果。



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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