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联系鸿坤工作人员了解到,原鸿坤法人因经营不善已将店面装让,现已经更换法人,店面正在装修。经我局调解,新法人承认之前预付费经营,承诺为消费者续卡,但不办理退费。随后跟投诉人联系,说明情况,投诉人执意退费。鉴于我局无预付费经营活动的执法权和处罚权,仅能进行调解,因此只能建议投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有执法和处罚权的部门进行依法处置。
西安市阎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