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李**
信件编码: GPPS202211016O3H
来信时间:2022-11-01 15:3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阎良区鸿坤游泳馆不给退费
信件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我6月份给孩子报的暑假游泳课程,10次课799元,但第一次去,人就特别多,孩子的衣服和鞋子都没有柜子放,我一直在手上拿着,而且水是凉的,孩子回去都感冒了,人多的就跟下饺子似的,当场就要求退费,前台不管,让联系游泳馆主管,主管答应退费,但一拖再拖,我也打过12345,打了6,7次了,游泳馆都承诺了3,4次了,就是不退,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会,曾经扬言:你去投诉,这是一个解决退费问题的好办法,居我了解,不是我们一家退费不给办,我看网上也有人发布帖子,也是因为他们不给退费,12345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加游泳馆投诉的人很多,就是没有一个职能部门能管这个事情,现在已经将近半年的时间了,虽然钱不多,但这也是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呀,老百姓赚钱不容易呀,还请政府领导能够重视起来,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阎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2-11-02 15:16
回复内容:

我局联系鸿坤工作人员了解到,原鸿坤法人因经营不善已将店面装让,现已经更换法人,店面正在装修。经我局调解,新法人承认之前预付费经营,承诺为消费者续卡,但不办理退费。随后跟投诉人联系,说明情况,投诉人执意退费。鉴于我局无预付费经营活动的执法权和处罚权,仅能进行调解,因此只能建议投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由有执法和处罚权的部门进行依法处置。



西安市阎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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